贾汪区法院工业园区法庭成立于年,是一个不足4岁的年轻法庭。它同其他人民法庭一样,肩负着家长里短的纠纷化解,而又顾名思义,由于坐落于工业企业聚集区,它同其他人民法庭又有着很大的不同,为更多的企业提供着司法服务。
贾汪区是典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也是成功实现转型升级的典范型城市。而面对钢铁、焦化、热电等行业整体退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等一系列工作布置之后的法治需求,如何更好地服务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发展成为贾汪区人民法院的新课题。年7月,经统筹考虑,贾汪区人民法院将全院的破产审判重任交到了不足4岁的年轻法庭——工业园区法庭手中,并按“1+1+1”模式在该法庭组建破产审判团队,即由1名员额法官带领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负责贾汪全区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同时承担该法庭的诉讼案件审理)。而此前,贾汪法院近十年时间没有过破产案件,亦没有该类案件的审理经验。
作为年轻的法庭,接下这棒繁重的任务,确实面临种种困难。然而,截至年7月,工业园法庭承担破产审判重任的一年来,合计审理破产案件27件,审结13件,已成功盘活资产五千多万元。其中,盘活土地三十多万平方米、厂房五万多平方米、盘活处置设备、成品、半成品等企业资产合计约余万元,有力促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流动和当地经济“腾笼换鸟”,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营商环境注入了新的活力。
夯实司法能力
为法治营商环境筑牢根基
工业园区法庭深知在破产案件办理上存在经验不足的短板,为使司法能力能够快速跟上司法需求,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及时贡献力量。工业园法庭一边深度研习破产业务理论知识,广泛汲取经验,促进对理论和优秀经验内化吸收,一边对在办案件进行“逐案分析,类案总结”,不断研磨细节,规范审理程序,促进起到“办一案,精一片”的审理效果。
一年来,工业园区法庭推动制定并出台《贾汪法院破产案件竞选管理人(社会中介机构)竞选评审标准》,并推动成立评审委员会,对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形成制度化的评审工作机制,促进公平竞争、科学竞争。联合区财政局制定并出台《徐州市贾汪区破产清算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争取破产清算专项资金80万元,有效解决无产可破案件破产费用支付等长期困扰破产审判工作顺利推进的难题。年7月,在工业园法庭的推动下,制定并出台了《贾汪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于破产程序衔接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促进案件从“执”到“破”的有序衔接,畅通“执转破”途径,达到“应移尽移”的效果。同时,工业园法庭还推动与贾汪区税务局联合出台《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工作指引(试行)》,有效疏通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程序“卡点”,提高破产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牵紧安全线”
为营商环境设置安全屏障
破产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工业园区法庭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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