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菏泽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菏泽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菏泽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对50批次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食品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3批次,检出了鲫鱼中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不合格1批次,猪头肉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1批次,翔博熟食(熟猪耳)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1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鲫鱼中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不合格。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银座商城销售的鲫鱼产品中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猪头肉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
菏泽开发区诚道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猪头肉产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翔博熟食(熟猪耳)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
菏泽开发区诚道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翔博熟食(熟猪耳)产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年9月29日、9月30日对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立案查处。
二、消费风险提示。
恩诺沙星又名乙基环丙氟哌酸或乙基环丙沙星,为第三代人工合成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主要是脱去乙基而成为环丙沙星。恩诺沙星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广泛应用于畜牧、水产等养殖业中,包括在鸡、鸭、鹅、猪、牛、羊、鱼、虾、蟹等养殖中的疾病防治。
氧氟沙星,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已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长期摄入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特此公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批次鲫鱼中检出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不合格,恩诺沙星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因此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号公告)中,规定了恩诺沙星及其代谢产物环丙沙星总残留限量。
1批次猪头肉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氧氟沙星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是用于革兰阴性菌所致的呼吸道、咽喉、扁桃体、泌尿道(包括前列腺)、皮肤及软组织、胆囊及胆管、中耳、鼻窦、泪囊、肠道等部位的急、慢性感染的广谱抗菌药。但《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1批次翔博熟食(熟猪耳)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中规定,其他固体调味料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检出限量为0.6g/kg。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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