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身体的生长发育和组织更新所需要的原料、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可这些食物真的是安全的吗?
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20大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含乳制品专项),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批次。其中,抽检实物合格样品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l百达综合市场凌树德所销售的乌鸡,经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l广州市从化江埔亲民粮油店所销售的花生油,经检验苯并[a]芘,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l广州嘉味美食品有限公司所销售的玉桂粉(肉桂粉),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l广州长生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销售的蛋白质粉,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l广州市天河区凤凰永润百百货店所销售的乌鸡,经检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l广州市从化江埔黎江水产品店所销售的罗氏虾,经检验呋喃妥因代谢物(AHD)以及呋喃西林代谢物(SEM),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l广州市荔湾区鸿源水产品店所销售的带子,经检验镉(以Cd计),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l广州市从化太平丽姨油坊所销售的花生油,经检验酸价(KOH),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l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曾丞志水产品档所销售的鲈鱼,经检验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此外,还有广州市黄埔区渔壹寿司餐饮店所销售的自消毒餐饮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杜灼冰鲜档所销售的冰鲜带鱼;广州市南沙区刘旺菜档所销售的茄子;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前进店所销售的北方大厨房酸菜;广州市淇兴食品有限公司所销售的海绵蛋糕等共34批次食品,均不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长期食用含恩诺沙星、镉(以Cd计)、酸价(KOH)、氧氟沙星等超标的食物,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并且造成不可预估的危害。比如人类摄入恩诺沙星超标食品的话,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因此食品安全问题非常重要。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各个环节都要抓好;从政府到企业到消费者,人人都要明白,家家都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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