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8日讯(记者何潇马先震)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嘉处〔〕号)显示,年8月14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案指定管辖的通知》(沪药监稽〔〕号),要求对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的行为依法予以办理。年8月24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年1月3日,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委托方与受托方上海雪代日用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代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委托雪代公司生产龙虎舒醒精华露(劲爽)产品,由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向其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料及包材。年11月23日,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将龙虎舒醒精华露(劲爽)的原料及包材送至雪代公司。年12月2日,雪代公司组织生产龙虎舒醒精华露(劲爽)(批号:;限用日期:1130;规格:12ml),经自检合格后成品放行共计2.02万支。年1月24日,雪代公司将上述2.02万支龙虎舒醒精华露(劲爽)全部交付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年6月19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述龙虎舒醒精华露(劲爽)进行监督抽检,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其中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以酸计)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版)规定。后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复检,上述龙虎舒醒精华露(劲爽)(编号:SHCPCH-2)其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以酸计)项目仍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版)规定。
至年7月6日案发,上述龙虎舒醒精华露(劲爽)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已全部销售,销售金额合计为26.91万元,认定违法所得为26.91万元。年7月7日,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对上述龙虎舒醒精华露(劲爽)实施召回措施,但因下级经销商已销售完毕,未能召回。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行为,属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所指情形。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陆万玖仟零柒拾贰元肆角(.4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3月10日,注册资本.18万元。该公司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医药”,.SH)全资子公司。上海医药年半年报显示,对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上海医药成立于年1月18日,注册资本28.42亿元,并于年3月24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上海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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