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2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年第64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开展食品销售、餐饮、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食品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批次,不合格样品31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莞市道滘杨记蔬菜档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厚街邱记水产档销售的黄花鱼(冰鲜),五氯酚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东莞市桥头振军水果店销售的百香果,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凤岗天景饮用水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刀石山矿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五、东莞市莞城丽军水产档销售的冰鲜太阳鱼(海水),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比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黄江益全饮食店加工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东城刘伟蔬菜档销售的长豆角,三唑磷、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东城小乐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岛游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森林巧克力(巧克力樱桃味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九、金桥水产市场(吴国良)销售的大头鱼(淡水鱼)、缩骨大头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十、东莞市常平乐亿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漳州永丽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葱香苏打(香葱味)(发酵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一、东莞市凤岗楚辉蔬菜行销售的生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东莞常平店销售的白贝(鲜活),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清溪少雄副食档销售的腌萝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四、东莞市东城东旺水产店销售的加州鲈(淡水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十五、东莞市黄江家宽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菜心,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六、东莞市莞城食安餐饮店加工的中华海草饭卷,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七、东莞市东城小创餐厅加工的白切鸡·湛江安铺阉鸡(0.5斤装)、潮州卤鹅(0.5斤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十八、东莞市桥头文豹鱼档销售的黑鱼(淡水鱼),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十九、东莞市谢岗信康蔬菜档销售的豆角(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十、金桥水产市场(黎永添)销售的罗非鱼(淡水鱼)、草鱼(淡水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十一、东莞市东城伟锋水果店销售的化州橘红果,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十二、东莞市东城云芝海鲜档销售的黄骨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十三、东莞市东城强盛水果商行销售的砀山梨,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十四、东莞市东城达科海鲜档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十五、东莞市宝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六、东莞市东城唐明鱼档销售的大头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十七、东莞市黄江肖光丽蔬菜水果档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加工、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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