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重大活动预告阅读至文末查看
今日正文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已经于近日发布,新建企业从年11月1日起行,现有企业从年4月1日起执行。关于新标准的执行,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1、“TRVOC”还是“VOCs”?
根据标准中的定义,今后挥发性有机物(VOCs)将根据行业及管理要求,分别以TRVOC、NMHC、TVOC来表征,也就是说VOCs不再表示为一种污染因子,变成了一类污染物的总称,而这一类污染物在不同情况下将分别以TRVOC、NMHC、TVOC表征为污染因子。
根据DB12/-中要求,TRVOC≠原标准中VOCs全项污染物之和,而是将按照附录B中内容,根据行业不同自行计算。
如附录B中“其他行业”的单项必测污染物分别为“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2,3-三甲苯、1,2,4-三甲苯、1,3,5-三甲苯、乙苯、苯乙烯、正十一烷、正癸烷、甲基环己烷、正壬烷、正十二烷、1,3-丁二烯”,则TRVOC=行业必测污染物+以甲苯计算的(VOCs全项污染物-必测污染物),也就是说同样的一种废气,如果行业不同,很有可能TRVOC数值并不相同。
2、无组织监测点位问题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发布实施后,完善了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同时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相衔接,均不再有“VOCs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这一概念,新建企业自年1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年4月1日起均不用进行厂界无组织上下风向VOCs的浓度监测。《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均引入了“厂房外监控点”作为无组织监控点位,并执行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的回复内容,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以及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均要执行,但是由于二者并不是同一种监测方法,而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的监测方法暂未发布,因此需要在国家发布相关监测方法后,排污单位再进行自行监测。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回复内容,目前暂无对于厂房外监控点设置的要求,也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出具对于监控点位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对于天津市企业而言,《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同时公布了新的监测方法,在监测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时需要按照附录F中的监测方法进行监测,待国家发布相关监测方法后再根据要求执行相应监测方法。
3、结语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对挥发性有机物这一类污染物进行了系统的分类,今后也将根据行业特性进行管理监控。排污单位还要根据新标准要求,合理安排自行监测计划。综合来源:环评互联网
编辑整理:VOCs前沿
特别声明: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行业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和知识产权等侵权问题,请与本号后台联系,即刻删除内容处理。
距开幕还有11天全国性的科技大会+展览敬请期待
猛戳上图跳转至链接,查询文件通知详情
提前注册实名参观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需求,展会及会议的所有参与人员必须提前实名登记!现场凭身份证实名入场。
点击右下角更快找到我们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