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记者从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
省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
《关于吉安市海洲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1·17”爆炸事故的通报》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是氯化苯受热形成爆炸性气体,
转料过程中产生静电引起爆炸。
通报全文如下: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吉安市海洲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1·17”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设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年11月17日7时21分左右,位于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滩产业园的吉安市海洲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事故发生后,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救援处置,搜救失联人员;全力救治伤员,尽快查明原因。该起事故发生在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开展危险化学品三年专项整治期间,引起社会高度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1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