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今年第4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包括: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等在内的17大类食品共批次,合格批次,不合格21批次。

一、餐饮食品不合格3批次

(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烂漫酒楼销售的本地正蟹(购进日期为年11月13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福州市鼓楼区闽州餐饮店销售的马耳(加工日期为年11月2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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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闽州餐饮店对外名称为老福洲(西洪店)

《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

(三)宁德市艳阳金弘宴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正蟹(购进日期为年11月14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镉超标是属重金属污染问题,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标准》中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福州市闽侯县福永兴超市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分公司销售的甘草瓜子(生产日期为年8月17日),铅(以Pb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中规定,坚果及籽类(咖啡豆除外)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也可能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食品。新鲜蔬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蔬菜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铅可以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食品,会严重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

三、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龙海市满佳惠食品有限公司年9月27日生产的小清心抹茶味蛋糕,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连城县文亨佳源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0批次

(一)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四鹤店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年11月12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漳州市芗城区犁田便利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年6月17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沃尔玛(福建)百货有限公司石狮九二路分店销售的对虾(购进日期为年7月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四)漳州市芗城区陈俭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年6月23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翔安购物广场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年7月21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胜利店销售的母正蟹(购进日期为年11月17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厦门市湖里区润夏福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年7月3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厦门乐海投资有限公司同安购物广场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年7月23日),克百威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沙县府前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年10月28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南平八闽篮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检疫日期为年10月7日),呋喃西林代谢物(SEM)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

呋喃西林、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呋喃西林、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的防治。《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腐霉利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克百威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五、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春添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年4月5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好多利百货有限公司晋安分公司,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使用乙基麦芽酚。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会对肝脏有影响,还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

六、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

台江区凤意便利店销售的黄花菜(购进日期为年8月24日),铅(以Pb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七、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鼎市桐城东荣水产制品厂年9月23日生产的即食海蜇(麻辣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胜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八、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不合格3批次

(一)标称大内山薯类种植专业合作社年6月1日生产的农家白粿,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港区峰尾镇百润家购物中心,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永春县盛德禾种植专业合作社年5月1日生产的永春白粿,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惠安县涂寨镇铭超购物广场,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连城县广大食品厂年6月20日生产的倒蒸红薯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夏商百货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其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造成脱氢乙酸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量使用,还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苯甲酸及其钠盐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不传谣不信谣

来源/福建新消费、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编辑/青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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