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没有跟随其制定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的修订而更新;因此,甲苯、铍、多氯联苯等浸出鉴别项目的限值低于地下水Ⅳ类标准值,苯并(a)芘浸出毒性限值甚至低于WHO饮用水标准值。采用新版GB/T—地下水质量标准为依据计算浸出毒性限值与GB.3—中的浸出限值进行比较,发现五氯酚、六氯苯以及甲苯等浸出鉴别项目的限值相差较大,通过分析比较表明现行的GB.3—中存在标准限值或大或小的问题,不能准确衡量固体废物的危害。

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

1引言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陆续发文,强调固体废物的管理以及资源化利用[1-2]。为使固体废物在无害化的前提下资源化利用,通常采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固体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GB.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作为危险废物鉴别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其限值的准确性、合理性至关重要。

浸出毒性是指固体废物遇水浸淋,浸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在水和土壤中迁移,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其模拟毒性危险废物在固体废物填埋场中不规范填埋并受酸雨影响下,有毒物质浸出通过向地下渗透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而人体通过饮用受污染的水源而危害健康[3]。浸出毒性鉴别标准的限值决定了固体废物属性,合理恰当的限值可以保护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本研究介绍了浸出毒性鉴别标准的制定依据及方法,对现行浸出毒性鉴别标准中的限值进行了分析。

2我国浸出毒性标准的制定依据及方法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4],我国浸出毒性浸出项目和限值的制定借鉴美国、日本的思路,即水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源标准值乘以污染组分向地下渗滤至地下水过程中的稀释衰减系数。

因为浸出毒性鉴别标准的保护目标是地下水[5],而地下水质量标准是保护地下水的最主要方式,是控制污染物对地下水污染的有效途径;地表水作为地下水主要的补充水源,其环境质量标准也是保护地下水的主要方式之一;另外污水排放标准是为保护地下水制定的,也间接地保护了地下水。所以浸出项目以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地下水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依据,排除水质量标准中规定的色味、BOD5、总磷以及石油类等有关物理、环境和美学的指标,选择标准规定的污染指标;制定我国浸出毒性项目,涵盖了水质量标准中所有无机重金属、有机物。

浸出项目限值则采用上述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标准值乘以稀释衰减系数。即以GB/T—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乘以,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乘以10。鉴于部分项目在不同标准的指标中均有规定,所以选取的优先顺序依次为地下水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地下水质量标准修订对于浸出毒性鉴别标准的影响

随着我国工业的高速发展,各种化学品广泛使用,地下水中各种化学组分发生变化,为适应调查评价需要,我国对GB/T—进行修订[6],于年正式发布GB/T—;与修订前相比,GB/T—在毒理学指标方面调整了6项无机重金属指标的分类限值,增加了47项有机污染物指标。当地下水质量标准修订后,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并没有随之更新。因此,在对比GB.3—[7]和GB/T—时,发现部分浸出项目的浸出毒性标准限值与地下水Ⅲ类标准值相接近,甲苯、铍、多氯联苯、苯并(a)芘的浸出限值低于地下水Ⅳ类水标准,而与WHO饮用水标准[8]比较发现,苯并(a)芘浸出毒性限值0.mg/L低于WHO饮用水标准0.mg/L,如表1所示。

表1各标准规定的指标限值比较Table1Comparisonofindexlimitwithdifferentstandards

4基于GB/T—的浸出毒性标准值

美国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限值同样采用初级饮用水标准值乘以稀释衰减系数。美国初级饮用水标准每6年更新1次,但是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限值并不随之更新。Intrakamhaeng等[9]指出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限值需要定期评估和更新,其在研究中采用最新的初级饮用水标准值作为依据计算浸出毒性限值,评估不同废物还是否为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按此思路,应根据GB/T—重新计算浸出毒性鉴别标准中浸出项目的限值。

对比基于GB/T—与GB.3—的浸出毒性限值后,发现前者中镉、铅、钡等12个鉴别项目的浸出毒性限值小于后者限值,比较结果见表2;而前者中铍、三氯甲烷、甲苯、乙苯等12个浸出鉴别项目的浸出毒性标准值大于后者标准值,比较结果见表3。

表2基于GB/T—的浸出毒性限值小于GB.3—限值的鉴别项目Table2IdentificationitemsaboutthestandardvalueofleachingtoxicitybasedontheGB/T—lowerthanthatofGB.3—

表3基于GB/T—的浸出毒性限值大于GB.3—限值的鉴别项目Table3IdentificationitemsaboutthestandardvalueofleachingtoxicitybasedonGB/T—greaterthanthatofGB.3—

如表2所示,GB.3—中五氯酚、六氯苯的浸出标准限值较基于GB/T—的浸出毒性限值相比约大50倍。五氯酚、六氯苯均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可以通过生物富集进入食物链,最终进入人体。五氯酚具有对甲状腺功能、免疫功能及神经功能损伤,内分泌干扰,遗传毒性,致癌作用等多种不良影响;并且对水生生物具有很强的毒性,五氯酚的鱼类急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为20~μg/L;水蚤等敏感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半数致死浓度LC50为~μg/L;水生植物的半数致死浓度LC50为80~μg/L[10];而GB.3—中五氯酚的限值为50mg/L,与其对水生生物的毒性相比限值过大,不能有效地评估固体废物的危害。六氯苯属于内分泌干扰物,具有致癌性,在美国的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中其限值为0.13mg/L[11],远小于我国GB.3—中的限值5mg/L,与基于GB/T—计算的浸出毒性限值0.1mg/L相接近。

如表3所示,GB.3—中铍、甲苯、乙苯、二甲苯、氯苯等的浸出毒性限值比基于GB/T—的浸出毒性限值小1个数量级。在GB.3—与WHO饮用水标准比较时,苯并(a)芘的浸出毒性限值低于WHO饮用水标准值,说明GB.3—中部分项目的限值不能准确地衡量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限值的准确性至关重要。当固体废物被不当的限值判断为危险废物时,可能导致废物丧失回收利用的机会;相反,废物具有毒性危险特性,却被定义为一般固废,在废物管理不善的情况下会增加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

5结论

随着对化学物质毒理学研究的深入,化学物质的毒理学参数亦不断完善,GB.3—的某些限值已不适于作为鉴别危险废物的标准值,如五氯酚、六氯苯、甲苯、苯并(a)芘等浸出限值缺乏合理性、准确性,因此,浸出毒性鉴别标准有必要进行更新。

本研究提出基于新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对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进行修订,同时对修订后的限值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其相比于GB.3—更适于衡量固体废物的健康环境风险。因此,建议基于GB/T—对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进行修订。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2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