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需要食入合格安全的食物才能保证身体机能的运行,食品安全关乎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发现7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食用油一批次不合格,豆制品1批次不合格,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食品添加剂问题1、由龙南县吉祥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西绿鹭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乙基麦芽酚是烟草、食品、饮料、香精、果酒、日用化妆品等良好的香味增效剂,可使两个或两个以上香味更加调和,使整体香味更统一,产生令人满意的特征风味。其还具有抗菌、防腐性能,能有效延长食品储存期。但是该物质过量食用对人肝脏有影响,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癌变等疾病。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能够损伤肝、肾,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根据相关国标,乙基麦芽酚在食用油中不得使用。2、由万年县老张饭店销售的豆干(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其他蔬菜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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