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徐明锋)11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15批次食品不合格,来自万宁、临高、澄迈、儋州、琼海、三亚、文昌、定安、海口9市县,分别由海南年年有鱼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椰屿坊食品有限公司、儋州那大小骆榨油坊、儋州长坡南华糖业有限公司海南金喜门食品有限公司等生产。
据商报记者统计,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冷冻饮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调味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9大类食品共批次,其中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万宁万城麦应照蔬菜摊位(万宁市万城镇人民街综合市场内)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8/09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临高县临城家耿猪肉摊(临高县临城西门市场二楼)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8/17的猪肉,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临高临城赛二蔬菜摊(临高县临城江南市场)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8/09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澄迈老城家家旺超市(澄迈县老城镇澄江北路农贸市场)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9/06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儋州那大陈乾芝海鲜摊(儋州市那大军屯市场C楼)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8/13的九棍(海水鱼),检验项目组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澄迈福山林常明商行(澄迈县福山镇农贸市场)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7/28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儋州那大唐月花副食店(儋州市那大军屯市场)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8/11的生干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琼海嘉积宝真超市金海店(琼海市嘉积镇金海路广海大厦)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6/23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三亚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三亚市吉阳区榆亚大道号)销售的标称海南年年有鱼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区港澳开发区兴业路19号)生产的金钻凤梨干(生产日期:-07-12,规格型号:克/盒),经检验发现,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年年有鱼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文昌文城雄记冰淇淋店(文昌市文城镇文建西路号)销售的标称海南椰屿坊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区永万工业开发区海盛路号)生产的瓜子脆(牛奶蛋糕味雪糕)(生产日期:-05-09,规格型号:65克/袋),检验项目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定安龙河东记纯磨餐饮店(定安县龙河镇新建路号)使用的油条煎炸过程用油(加工日期:-08-26,规格型号:散装),检验项目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儋州那大小骆榨油坊(儋州市那大军屯一路)生产销售的散装压榨一级花生油(生产日期:-08-1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儋州长坡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儋州市东成镇)生产销售的白砂糖(生产日期:-03-08,规格型号:50千克/袋),检验项目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海口龙华鑫百顺粮油店(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椰海粮油交易市场南区12栋3号)销售的标称海南金喜门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市文明东路51号)生产的金喜门芝麻酱(生产日期:-07-01,规格型号:克/瓶),检验项目酸值(以KOH计)(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儋州那大日升餐饮店(儋州市那大镇隆华街21号)销售的粉皮(生产日期:-09-24),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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