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滨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对蔬菜、畜禽肉、鲜蛋、小麦粉制品(餐饮自制)、调味面制品、饼干、水果制品(蜜饯)、膨化食品、糕点等14个品种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2批次样品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滨州学院第一食堂一楼餐厅的芹菜,毒死蜱、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水果制品(蜜饯):博兴县博昌街道职中校园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潮州市潮安区百利食品有限公司的酱乌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毒死蜱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甲拌磷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叶菜类蔬菜中甲拌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油麦菜中甲拌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摄入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呼吸麻痹、昏迷等。

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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