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欢)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抽检信息显示,1批次食醋及1批次酱菜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达标。
公告显示,标称山西生福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陆佳”牌山西陈醋(酿造食醋)(ml/袋/4/26)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1.28g/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3.50g/mL。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总酸含量未达标,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原因造成。
此外,标称京山海兴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菜(g/袋/9/26),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检出值为1.69g/kg,而国家标准规定最大检出值不得超过1.0g/kg。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量使用,也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不够透彻,超限量使用防腐剂。
新京报记者刘欢
编辑祝凤岚校对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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