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5日在宿城区陈集镇采访时获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辖区内一家无证无照豆制品加工点查处取缔,现场查封涉案加工设备一套,没收加工原料公斤、食品添加剂4.36公斤。

据介绍,执法人员在监督抽检中发现,一家超市经营的1个批次豆腐因添加防腐剂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经过调查摸排,执法人员发现该批次的豆腐加工点就在陈集镇。7月12日下午,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对该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加工点位于背街一个隐蔽的小巷内,加工场所简陋,基本为露天场所,现场污水遍地,苍蝇横飞,臭气熏天。经查,该加工点是去年冬天开始加工豆腐的,加工点负责人说,冬天加工豆腐,因天气较冷,豆腐可以较长时间存放,但随着天气变热,豆腐存放很短时间就会变质,经常卖不完就得扔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私下请教了一个“懂行人”,私自购买一些苯甲酸钠,在加工过程中进行添加,添加了苯甲酸钠的豆腐保质期果然变长了。

执法人员说,苯甲酸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在某些食品加工中可以适量添加,主要作用是防腐,但在豆腐中不得添加。人如果过多进食添加苯甲酸钠的食品,可能会导致机体中毒反应,出现疲乏无力、倦怠、恶心、呕吐、腹泻和上腹部疼痛等症状,重者可以引起酸中毒样呼吸、意识障碍、面部潮红、体温低、血压低,甚至休克等表现,还会对人体的肝脏和肾脏产生危害,甚至致癌。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记者徐其崇通讯员朱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1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