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鲜得味经销的食品又查出不合格。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20号〕,其中就包括上海鲜得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一款食品,发现的问题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通告显示,淘宝网进口零食折扣商店(经营者为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亮雪美食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上海鲜得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鲜得味豉汁口味金枪鱼罐头(原产国:菲律宾),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通告介绍,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水产动物类罐头中不得使用。水产动物类罐头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据了解,这已经是上海鲜得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近期被通报的第二起相关食品不合格事件。年7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年第1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显示,山东省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四方商场销售的、标称上海鲜得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鲜得味豉汁口味金枪鱼罐头(规格型号:g/罐;生产日期:-06-14)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抽检不合格。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上海鲜得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情况为:购进盒,共计公斤,货值.65元,已销售盒,共计.52公斤,库存86盒,共计15.48公斤,召回盒,共计.2公斤。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当事人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上海鲜得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食品罐,没收违法所得.66元,罚款.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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